深圳市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宣布正式启动

更新于:2018-07-23 22:27:30

深圳市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近日宣布正式启动。截至目前,深圳已有电镀、石油库、危险化学品等十大行业的1066家企业被列入试点企业名录。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和深圳保监局要求名录上的试点企业应在2018年9月底前参加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应保尽保,足额投保。

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是指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导致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强制性保险,是一种具有强制力的财产险种,也是利用商业保险助力环境保护的重要环境经济政策。此次试点,旨在调动社会上各种专业机构为试点企业提供环境风控服务,一旦出了问题,保险公司也能够对试点企业进行快速理赔。

谭冰梅

突出保险强制性 扩大保障范围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范杰民介绍,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上,深圳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早在2009年,原环保部批复深圳在全国率先启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

试点探索推进10余年来,深圳市人居环境委会同深圳市保监局先后联合制定了《深圳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等多项政策文件,构建了具有深圳特色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制度。截至2017年底,每年投保企业近300家,每年保额约5亿元,投保数量和总保额均为广东省第一。登记备案的理赔案例有2宗,赔付61.8万元。

不过,尽管深圳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取得明显成效,但因自愿性的特点,保险条款主要是保险公司结合公司特点设计保险产品,随意性强,也存在企业投保积极性不强、续保率偏低、保险公司环境风险管理服务弱等问题,保险的风险管理和社会保障作用与预期仍有一定的差距。

为充分实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环境风险防控上的社会管理功能,深圳市人居环境委与深圳保监局紧密合作,在关于投保主体、保费设计、投保模式、风险评估、产品创新等试点的基础上,于2018年开始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此次推进的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与之前相比,一是突出保险的强制性;二是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赔偿范围、责任限额、保费确定、责任触发、定损理赔等产品内容提出强制要求;三是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在原有人身、财产、应急和法律费用等基础上,将生态环境损害纳入赔偿范围。

保费费率标准不变 增加费率浮动机制

此次试点,深圳引入了保险公司对生态环境风险进行评估,保险公司必须在承保过程中跟踪企业,开展风险预警提示,并将保费的20%用于服务企业环境风险防控工作。

在风险评估等级标准及保费费率标准基本不变的基础上,增加了费率浮动机制等内容。费率的制定和行业所处的风险等级挂钩,将风险等级分为6级,限额从100万元至1000万元不等。每家企业最低承保的保额也不同,比如电镀行业为6级,风险最低,规定保费是22400元,享受的赔付最高可达100万元。

“为了改善以前保险公司自己设计保险产品随意性强等问题,这一次试点由保险行业牵头制定了统一的示范条款,”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副会长贺国虎介绍,“各保险公司应严格执行已报备的条款费率,不得擅自变更或扩展保险条款的责任范围和突破费率底线。”

深圳市保监局副局长江裕棠介绍,按照公平竞争原则,深圳市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市场完全放开,坚持公平、公正,完成报备手续的保险公司或者保险经纪公司,都可参加深圳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市场,不另设门槛。

应保未保、未足额投保的企业将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作为监管部门,深圳保监局对承保的保险公司和经纪公司也提出了严格要求,没有严格执行统一示范条款的保险公司将被清出市场;同时要求投保企业做好服务工作,如果服务不到位,企业可以申诉。

江裕棠表示,深圳保监局将大力规范市场,对于不遵守报备条款费率、乱打价格战、数据不真实等恶性竞争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建立市场退出机制;对于不按期、不按要求投保的企业,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将运用环保信用惩戒、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公开等措施,将应保未保、未足额投保的企业列为环保失信企业名单,并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在保障专业技术服务方面,深圳保监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将联合对各保险公司产品、承保前环境风险评估、承保期间环境风险防控服务、环境风险预防费使用、定损理赔等履约情况组织第三方评估,并会适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