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1067家企业参加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更新于:2018-07-28 10:37:08

日前,为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制定了《深圳市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企业名录》,纳入本名录内的电镀、石油库、危险化学品、印制电路板行业、生活垃圾焚烧厂、生活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铅蓄电池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等十个行业的1067家企业应当按要求参加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据了解,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实施承保与环境风险等级挂钩,保险公司应在承保前组织专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环境技术服务机构,根据相关规范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名录自2018年7月10日实施,有效期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