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全面提升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能力

更新于:2018-08-23 16:55:10

日前,黑龙江省公安厅出台措施,围绕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目标,细化公安机关职责任务,全面提升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能力。

8月初,黑龙江省公安厅、环境保护厅、人民检察院、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在全省联合开展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全力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

为切实履行公安机关工作职责,黑龙江省公安厅专门出台措施强化工作效果,要求全省机关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开展多渠道、全方位细致摸排,及时搜集掌握违法犯罪线索;要坚持以打开路,将“打源头、挖团伙、端窝点、斩链条”作为主攻方向,强化线索侦查,及时立案侦查,力争快侦、快破,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用足用好侦查措施,实行专案专办;要对跨地域、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实行提级侦办、指定管辖、联合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