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召开环境污染防治百日攻坚暨第七次推进会

更新于:2018-09-06 15:22:56

汝州市召开环境污染防治百日攻坚暨第七次推进会,安排部署环境污染防治百日攻坚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压实责任,明确要求,抓住当前有利气象、水文条件,扎实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各项任务有序开展,确保完成年度环境质量目标任务。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鹏,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张剑奇,市委常委、副市长李青岭,市政府副市长范响立、姚军柱、焦慧娟,市政协党组副书记、正县级干部何俊章,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孙国正,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史清秀、杜江涛出席会议。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张伟主持会议。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组,市直相关委局、各乡镇街道,以及重点工业企业、施工企业、各污水处理厂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播放了“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督导问题曝光短片”,通报了今年1至7月份考核结果、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市城市管理局、住建局、公路局、钟楼街道根据各自承担的职责,作了表态发言,市主要领导对环境污染防治百日攻坚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汝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恶化,pm10、pm2.5上升,优良天数在全省排名落后,出现了“两升一降”的被动局面,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奋力拼搏、攻坚克难,围绕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全力开打污染防治百日攻坚战。会议提出,要把握工作重点,大气污染攻坚方面,突出扬尘治理,进一步加强餐饮油烟治理、燃煤管控、“散乱污”企业治理、秸秆禁烧、工业企业治理、移动源污染治理、重点时段污染防治等工作;水污染攻坚方面,持续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清河行动、农村污水处理等各项重点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要求、责任划分,各指挥长是各专项攻坚战的第一责任人,对各项治理任务负总责;各属地、行业管理部门对所管辖区域(行业)内存在的问题负同等责任;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层层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动态化管理。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严格工作制度,实行重点区域领导责任承包制,包区领导对所包区域各项管控工作负全责,根据工作需要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实行例会制度,市环境攻坚办每月组织召开两次例会,对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整改建议及下步工作打算;实行通报制度,各牵头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督查工作方案,一天一督查,一天一通报;实行突出问题曝光制度。对于存在突出问题、整改缓慢、落实不到位的,在例会上曝光。情节严重的,在广播电视,新闻报刊上公开曝光。

会议强调,要突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坚持以巡查督查发现问题为导向,坚持常态化、从严考核,紧盯环境质量目标,举一反三,深入排查整治,真重视、真落实、真奖惩,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共同努力、开拓进取,切实打好污染防治百日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