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三批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江门市工作

更新于:2018-09-14 13:12:32

新会区委副书记、区长梁明建主持召开新会区政府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新会区配合做好广东省第三批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江门市相关工作安排。会议强调,要层层压实责任,立行立改,迅速行动,从严查处,坚决不留死角,切实肩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

会议传达了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推进会议及省、市相关会议、文件精神,通报省环保督察交办案件办理情况。会议指出,本次省督察期间,新会区必须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环保执法力量,敢于较真碰硬,不惜成本代价,尽最大努力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提高工作质量。

目前,新会区正严格贯彻落实省环保督察交办案件区领导包案工作制,根据“属地责任,谁联系,谁负责”的原则,由联系的区领导对交办案件实行包案督办,真正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交办”,彻底压实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责任。同时,新会区进一步强化交办案件的督查督办力度,建立交办案件会商及督查督办机制,全面加强自查自纠,切实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梁明建强调,全区上下要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全区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从源头上改善环保工作现状。同时,新会区政府各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自身分工,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加强认识,提高站位,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整改落实。针对新会区环保督察信访案件较多的实况,要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对于交办问题必须立行立改,严格按照交办案件办理要求落实整改;要强化考核问责,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攻破难题,全力配合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根据新会区通报的关于办理广东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案件工作的情况显示,截至9月10日,江门市共收到广东省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200件(去重复后),其中涉及新会区的交办案件有45件(去重复后)。

据介绍,新会区收到的省督察交办45件案件涉及会城、崖门、睦洲、双水、古井、三江、罗坑、开发区、大泽、沙堆10个镇(街、区),按污染类型分,主要以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噪声污染为主;按行业类别分析,主要以工业和第三产业为主,其中工业污染14件、第三产业15件、河流2件、其他14件;有重点案件2宗,已立案查处2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