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约谈11个空气质量累计3次不降反升县市区

更新于:2018-09-14 13:15:13

河北省大气办对今年3-6月份月度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变化幅度或PM2.5平均浓度值同比不降反升累计3次的11个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中约谈。省大气办常务副主任、省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殷广平出席约谈并提出要求。

据了解,这11个县市区分别是定州市,廊坊市文安县、大城县、固安县,保定市清苑区、望都县,雄安新区雄县,邢台市柏乡县,秦皇岛市海港区、抚宁区,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各县市区具体情况如下:

定州市:2018年3月份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上升19.66%,4月份同比上升6.63%,6月份同比上升1.03%;3月份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38.03%,4月份同比上升1.92%。

文安县:2018年3月份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上升12.71%,4月份同比上升3.44%,6月份同比上升2.80%;3月份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13.85%,6月份同比上升5.13%,7月份同比上升2.86%。

大城县:2018年3月份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上升10.36%,4月份同比上升7.33%,6月份同比上升1.36%;3月份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15.15%,4月份同比上升2.04%。

固安县:2018年3月份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上升29.43%,4月份同比上升10.36%,6月份同比上升0.79%;3月份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35.48%,4月份同比上升5.88%。

保定市清苑区:2018年3月份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上升22.91%,4月份同比上升0.33%,6月份同比上升28.69%,7月份同比上升44.44%;3月份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36.21%,5月份同比上升2.17%,6月份同比上升50.00%,7月份同比上升56.41%。

望都县:2018年3月份综合指数同比上升37.23%,4月份同比上升11.87%,6月份同比上升8.47%,7月份同比上升5.16%;3月份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53.13%,4月份同比上升1.85%,7月份同比上升2.27%。

雄县:2018年3月份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上升36.61%,4月份同比上升6.82%,6月份同比上升8.75%;3月份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56.14%,4月份同比上升10.87%,6月份同比上升21.05%。

柏乡县:2018年3月份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上升6.98%,4月份同比上升1.46%,6月份同比上升6.67%,7月份同比上升0.70%;3月份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9.41%,7月份同比上升8.77%。

秦皇岛市海港区:2018年3月份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上升5.30%,5月份同比上升1.08%,6月份同比上升1.28%;3月份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24.56%,5月份同比上升8.33%,6月份同比上升2.86%。

秦皇岛市抚宁区:2018年3月份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上升12.67%,6月份同比上升5.53%;3月份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22.73%,5月份同比上升2.27%,6月份同比上升25.00%。

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2018年3月份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上升7.63%,4月份同比上升3.59%;3月份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13.56%,4月份同比上升4.00%,6月份同比上升4.76%。

同时,约谈还通报了11县市区在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和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中发现问题情况。其中,定州市、大城县、固安县在前四轮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发现问题较多,分别是63件、46件、42件;大城县、文安县的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较多,分别是42件、30件。

约谈指出,2018年以来,全省上下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大气污染防治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决策部署,坚持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统筹推进压能、减煤、治企、降尘、控车、增绿等各项措施,绝大多数市、县(市、区)的大气环境质量正在朝着持续向好的方面发展,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取得显著成效。今年1-8月份,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54μg/m?3;,较2017年同期的66μg/m?3;下降了18.2%;8月份,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31μg/m?3;,较2017年同期的40μg/m?3;下降了22.5%,环境空气质量是近年来最好的时期,人民群众也在不断改善的大气环境质量中得到了更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约谈要求,各地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四个意识”,突出地方党委、政府和各级职能部门两个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管发展管环保、管生产管环保、管行业管环保”,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按照“四个亲自”要求,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切实压实基层乡(镇、街道办)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治污责任,着力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不能有“松口气”的思想,要实现空气质量持续向好。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指标量化纳入县直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倒逼责任落实。

约谈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靶向施策,全面开展问题集中整改和环境污染风险隐患大排查。各地要认真反思空气质量恶化的根本原因,科学剖析,弄清症结,查找问题所在,明确整治方向。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问题、重点时段,突出抓好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和超低排放改造、化解过剩产能、气代煤电代煤、“散乱污”企业整治、扬尘污染管控、秸秆和垃圾禁烧等重点工作,分领域、分批次集中攻坚,打出一套标本兼治、主攻治本的“组合拳”。

约谈强调,要坚持目标导向,坚定必胜信心,认真制定好本地三年行动方案和秋冬季工作举措。要敢于动真碰硬,严格监管执法,建立健全常态化联动执法机制,建立健全网格化监测监管体系,特别是被约谈的11个县市区要规范完善基层环保工作体系。要围绕坚决遏制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或PM2.5平均浓度不降反升,切实把目标任务分解下去、把责任压力传导下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实现空气质量“年年有变化,三年大见效”。

约谈会上,定州市等11个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和整改承诺,表示完全接受约谈问题,要深刻反思,举一反三,以最高的标准、最严的要求、最实的举措,坚决把问题整改到位,真正扭转被动局面,实现推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根本好转和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