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百日行动总结
更新于:2021-04-27 12:32:14
5、开展酒类专项整治。开展黄酒及调味料酒专项治理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251人次,检查企业394家,其中生产企业3家,流通企业6家,餐饮单位385家,重点对黄酒和调味料酒生产许可、执行标准和酒精度标注等标识标签、进出货台账、索证索票台账进行了检查。除发现1家生产企业产品标签不符合标准要求外,未发现其他黄酒及调味料酒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开展全市酒类专项检查,以进口红酒为检查重点品种,在炒货市场、市区内的酒庄、烟酒商等场所,共查处3起,查获无中文标识进口红酒160瓶。
6、开展冷冻肉类专项检测。根据排摸,冷冻肉类特别是经过切片、着色、冷冻、包装等粗加工的冷冻肉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即对经营冷冻肉类的经营户进行了有目的的抽检,共抽检17批次,发现了二个批次违法添加日落黄,被立案查处。
四、典型案例
1、4月10日,市场监管局会同公安、莼湖镇政府于莼湖洪溪费家查获一无照非法生产“胶囊”窝点。据初步调查,该非法生产厂由新昌县人朱某与本地村民王某于2012年10月合伙开办,生产原料主要为工业明胶、废胶囊等。现场,执法人员对王孝峰等无照非法生产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暂扣原副材料明胶、着色剂、成品及散装胶丸586(袋)箱,计4231公斤,现场封存机器设备。
2、4月17日,市场监管局会同桐照边防派出所、莼湖镇政府再次查获一起无证非法生产“胶囊”地下工厂。该厂地处奉化莼湖栖凤双山码头附近,位置偏僻、厂房隐蔽,加工现场凌乱堆放工业明胶、废胶囊等生产原料及成品。执法人员当场对该无照非法生产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暂扣原副材料明胶、着色剂、成品及散装胶丸550(袋)箱,计4500余公斤,封存机器设备。对查处的2批次明胶原料、5批次胶囊成品。经过抽检、送检结果全部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
3、3月18日,市场监管局城东工商所在对面包现场制售经营户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了少量过期食品原材料,经询问经营户得知是由东郊开发区的一家食品原材料商行提供的。根据该线索,在奉化市东郊开发区的奉化市英平食品原材料商行,查获了大量故意撕毁或涂改生产日期的食品原材料,当场依法查扣了“南侨”片状甜奶油、“王牌”酥片玛琪琳,共计47箱,“南侨”特制液态奶油、“南侨”液态酥油,共计43桶,总计达6吨左右,因涉案金额和数量巨大,该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4、3月12日,根据社会监督员的举报,市场监管局在奉化市江口街道仓基村查获一起送货上门且擅自使用他人食品标签的案件,执法人员现场发现五菱面包车中有502袋标签不符合的待售面包及部分标签贴纸。当事人沈贵东擅自将他人食品标识粘贴在他经销的面包上,并按销售日期随意打印当天生产日期,被处没收扣押的标签不符合的面包502袋、印戳机1只、“其达食品标签”282只、“欣福食品标签”335只;罚款1万元。
【篇二】食品安全百日行动总结
餐饮保健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我局认真履行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强化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扎实开展各项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努力解决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严格执法,坚决查处餐饮服务领域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自7月25日以来,我局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充分认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和保健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从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建设“两强两品”##的高度,以对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把百日行动摆上突出位置,列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切实抓紧抓好,抓细抓实。为加强餐饮保健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的领导,我局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整治计划,落实了监管责任和工作措施,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确保人员明确、区域明确,责任明确,做到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突出重点,提升实效。
(一)抓好“三个三”做好百日整治。
1、落实“三项措施”做好百日整治。措施一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排查整治,对全区餐饮服务单位、经营保健食品的药店进行全覆盖;措施二,确定监督抽样重点,加强风险监测;措施三,建立完善基础台账,切实掌握餐饮服务业实情。
2、突出“三个重点”做好百日整治。即抓好重点品种(冷菜、生食海鲜、食品添加剂),管好重点领域(小餐饮、学校周边),办好重点案件(有毒有害、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
3、争创“三个示范”做好百日整治,即争创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制定了创建方案和各个部门责任分工。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积极推进量化分级和五常法管理,编印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五常法操作指南》,召开了辖区餐饮服务单位“五常法”培训。重点对餐饮服务示范街进行了整治和培训。
(二)督促各餐饮单位认真开展自检自查,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切实落实各项监管工作措施。自查内容为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风险,从业人员每年是否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严格持证上岗。餐饮服务经营场所环境是否整洁,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是否有效,确保店内无苍蝇。是否配有消毒碗柜设施,做好碗筷消毒工作,废弃物处理是否符合要求等内容。
(三)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开展专项整治。
1、坚决取缔无证餐饮单位。在区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积极与工商行政、城市管理等部门密切配合,重点对“八横八纵”地段,采取疏堵结合、分类监管等措施,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餐饮单位,督促指导限期整改,合法经营;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餐饮单位,动员其“关、停、并、转”;对拒绝整改、整改不到位或完全不具备条件的餐饮单位,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通过整治和规范,总共发放临时餐饮服务许可证461件。无证经营得到有效遏制。
2、开展有毒有害食品专项检查。为加强夏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餐饮服务市场,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我局开展“清螺”行动,局领导的亲自带领下,全局出动,分九组、九个片区,分别对30多家大中型餐饮单位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违法经营织纹螺、河豚鱼行为;有2家餐饮单位存在违法经营织纹行为,共查获1390克,7家分别存在餐具消毒、过期食品等其它违法行为,无经营河豚鱼和非法使用添加剂的行为。同时并向市民发布禁止食用织纹螺、河豚鱼、亚硝酸盐的公告,共计发放公告份。
3、强化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与教育部门密切配合,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提升工作,结合秋季学校开学,对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完善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全面实施新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提高A、B级比例,加大日常监督和指导力度,禁止学校食堂加工和使用容易发生食物中毒的各类餐饮食品,防范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4、以“四自”食品为重点,加强餐饮单位违法添加监管。以“四自”食品为重点,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特别是滥用含铝膨松剂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餐饮单位推行“一备案一公示”和“三台账五专管”制度。我区共有131家自制饮料单位都进行了公示。
5、做好中秋国庆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首先是加强培训指导。9月18日有针对性组织相关餐饮服务单位的负责人进行培训,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指导餐饮服务单位规范采购、贮存、加工等操作规范。其次是加强监督检查。针对“两节”期间庆祝活动和公众聚餐活动多的特点,切实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假劣食品、变质食品、三无食品和不合格食品流向餐桌,切实做到监管不留死角,整治不留隐患。第三是加强应急值班。严格落实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畅通投诉举报电话,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举报及时、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