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更新于:2022-03-04 10:24:35

  (十)执行《档案法》情况

  《档案法》自颁布至今的22年里,我局始终认真贯彻《档案法》,按规定认真做好档案管理工作,至今没有违反《档案法》事件发生。

  三、存在问题及对策

  (一)档案法制意识亟待提高。由于档案法律法规宣传的局限性和覆盖面较小,尚在部分文秘人员、部门兼职档案工作人员中存在着档案法律法规意识不强的情况。对档案法律法规知识和档案法律法规的作用不甚了解,对文件资料与档案的关系以及归档与不归档的范围区分不清,对保管期限的划分把握不准,把本应归档的文件资料,由于疏于妥善保管造成丢弃损毁,把大量本不应归档的文件资料反而保管的很好,既造成了人力和档案保管资源的浪费,同时也为今后的提供利用埋下了无法弥补的隐患。

  (二)库房小、经费和设备配备不足,人事科主管的档案行政执法与其他行政管理工作一样,都需要一定的经费和设施设备支持,但档案管理经费在年度财务预算中尚未列入行政执法经费,制约了档案执法管理工作的开展。

  (三)建议与对策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坚持依法治档,做好档案行政执法工作,首要问题是解决好档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多种灵活有效方式,扩大档案法制宣传范围和覆盖面,加强档案法制宣传力度,使档案法制意识尽快深入人心,防止因法制意识淡薄造成不知法、不懂法而违法的现象发生。在宣传形式上要突破思维,转变观念、创新载体,加大普及性宣传,力争使与档案工作有关的干部职工都能了解档案法律法规知识,知道档案所具有的资政、存史、育人等特殊作用,是其他任何载体都不可比拟的。通过加强对档案工作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教育和对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档案法律意识的普及宣传,为依法治档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二是加大对档案工作经费和设备配备的投入,目前我局档案库房小,而且设备配备不算齐全,目前档案室尚未升级,争取创造条件明年完成升级工作。三是档案设施设备不完善,档案设施设备的不完善也在一定程度,影响了档案业务工作,因此加大对档案工作经费和设备配备的投入是解决突出问题的重要途径。

行政执法自查报告10

  从总体上看,南海和顺德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挂牌成立的时间比较早,市容环境的管治状况也比较好,禅城、三水和高明由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的时间比较晚和人力不足等原因,市容环境的管治状况在总体上虽有较大的改善,但在某些方面,管治效果还很不理想,问题不少。

  (一)禅城区。禅城区市容环境的管治,除了南庄镇相对较好之外,其余各街道的状况都不理想,“乱摆卖、乱张贴、乱停放”的“三乱”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在燎原路两侧、中山桥桥头、同济市场周围等许多地方,乱摆乱卖的“走鬼档”仍然十分猖獗;自轻工路至东鄱南路一带,在沿街商铺的门口和的围墙上,成片的“牛皮癣”令人触目惊心;在市区的许多道路两侧,乱停乱放现象也比较严重,特别是在祖庙路和汾江路,祖庙路(卫国路至人民路段)虽然早已明令全线禁停一切车辆,但乱停乱放的车辆还是随处可见,在祖庙路图书馆门口甚至还设了收费的临时停车场,在汾江路的摩托车专用道上也有不少汽车违法停放。

  禅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挂牌成立以来,通过日常的巡查和不断各种专项整治行动,中心地带市容环境状况已有较大的改善,但从总体上看,管治效果远远未达预期目标,特别是许多“脏、乱、差”现象在整治后反弹明显。究其原因,除了由于城管行政执法强制手段缺乏、人手严重不足等因素外,缺经验、不到位、力度弱恐怕是主因。检查发现,目前路面的监控力度比挂牌初期呈现出明显的下降趋势,几天中几乎难见到在路面巡查的城管行政执法人员。

  (二)三水区。三水西南中心城区的市容环境管治状况比执法局挂牌上路前,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街道两旁的乱摆乱卖、烧烤档的油烟污染、大排档的噪声扰民和城区周边的乱搭乱建等城市“脏、乱、差”现象都明显减少,但在某些方面,如静态交通管理和对城市“牛皮癣”的整治方面,管治的效果还比较差。在西南城区的许多道路两旁,汽车和摩托车的停车秩序还比较混乱,乱停乱放现象比较普遍;城市“牛皮癣”现象尤为严重,除了一些封闭式管理小区情况相对较好之外,在许多楼房的外墙和楼道、沿街商铺门口、单位及工厂围墙、路牌、灯柱等处,各种各样乱张贴、乱涂写的小密密麻麻,视觉污染严重。执法队员路面监控密度稀疏。

  (三)高明区。高明荷城中心城区的市容环境在执法局挂牌成立后,通过对大排档夜晚占道经营等群众反响较大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后,管治状况已经有了明显改善,但总体情况还不理想。在中心区域的许多道路两侧,乱停乱放现象比较普遍;沿街商铺装修,泥沙、砖石等材料的堆放还不规范;在一些主要的市场周围,乱摆乱卖现象相当突出;乱张贴、乱涂写的小广告也不少,一些成片的“牛皮癣”还没有得到及时清除。执法队员一线巡查频率还很低。

  (四)南海区。南海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挂牌成立的时间比较早,市容环境的管治状况也相对较好。在桂城中心区域,通过统一的改貌装饰,市容市貌显得整洁有序,在主要道路特别是南海大道两旁,基本上没有乱摆乱卖现象,乱停乱放现象也不多,乱张贴、乱涂写的城市“牛皮癣”经过前段时间的大力整治后,已经明显减少,成片的“牛皮癣”已经基本消灭。

行政执法自查报告11

县政府法制办: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赣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赣州市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赣市府法办字[20xx]9号)文件要求及于都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我局制定了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自查自纠工作方案,严格对照《赣州市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赣市府法办字[20xx]9号)文件要求,对20xx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梳理,对已办结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逐卷逐页逐项地自我评查。 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1月至7月止,我局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共422起,其中拆除影响市容违法(章)搭建建筑物或其他设施案件162起(含规劝协助当事人自行拆除案件92起),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256起。目前,我局按照《赣州市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赣市府法办字[20xx]9号)文件要求,

  专门组织人员对所有执法案卷进行了自查自评,行政执法工作及其案卷制作水平在自查自纠中得以跳跃式提高。其主要成效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政执法职责明确、主体合法。严格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规定的职权进行管理和执法,所办理的案件均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职权范围,无超域管辖、越权管理、越权处罚、滥XX权的行为;所有办案执法人员均取得行政执法资格,都做到持证、亮证上岗。

  (二)执法办案程序到位、手续完备。执法办案均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取证、事先告知、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等法定程序依次进行,依法告知当事人具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法办案的每个环节都严谨规范,每个步骤、每道手续都有相应责任人员签字认可,每个案件都由机关负责人签批。

  (三)案件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全面。行政处罚案件所认定的违法事实既有当事人配合调查确认的现场检查笔录,又有合法有效的当事人询问笔录、书证材料、视听资料,还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查报告,从而形成较多种类关联性、系统性、证明力较强的证据链,对当事人违法事实认定比较确凿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