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聘用合同样本参考

更新于:2022-07-24 11:09:30

  第三条职务(或从事某工种的工作)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____职务(或从事某工种的工作)。

  第四条工作时间

  每周工作____天,星期____休息。每天工作时间为____小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为期限的合同,工作时间由双方商定。)

  第五条劳动报酬

  (一)乙方在试用期间,月薪为____元。试用期满后,按乙方的技术水平、劳动态度和工作效率评定,根据所评定的级别或职务确定月薪。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为期限的合同,亦可按工作量确定报酬,实行计件工资的,按计件付酬。)

  (二)乙方享受的岗位津贴和奖金待遇,与同工种固定职工相同。

  第六条生活福利待遇

  (一)补贴待遇:乙方享受交通费补贴、粮食补贴、取暖费补贴等与固定职工相同。

  (二)假日待遇:乙方享受节日假、婚假、产假、丧假与固定职工相同,工作满一年以上需要探亲的,可享受____天(包括在路途中的时间)的探亲待遇,工资照发,路费报销。

  第七条劳动保护。

  (乙方的劳动保护按GJ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乙方患病、伤残、生育等待遇以及养老保险办法。

  (本条GJ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第九条政治待遇和劳动纪律要求

  (一)乙方在政治上享有同固定职工一样的权利,如参加民主管理企业的'权利,参加党、团组织和工会的权利等。

  (二)订立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乙方,在担任领导职务以后,如职务是有任期的,在劳动合同期限短于领导任期的情况下,可以将合同期限视为领导职务的任期;如果职务是没有任期的,可以视为改订没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单位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分配,坚持出勤,积极劳动,保证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

  第十条教育与培训

  甲方应加强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安全生产教育,根据工作和生产的需要进行业务、职业技术培训。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的变更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劳动合同: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不因此而损害GJ和社会的利益;

  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规定已经修改;

  3.由于甲方单位严重亏损或关闭、停产、转产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或由于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了工作任务、性质;

  4.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在合同没有变更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况除外:

  1.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

  2.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临时调动(单位内工种之间、机构之间);

  3.发生不超过一个月时间的短期停工;

  4.甲方依法重新任命、调动、调换订立没有一定期限劳动合同职工的工作;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的解除

  解除劳动合同,除因乙方违法犯罪或乙方不履行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本单位管理章程的规定被开除的,以及乙方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外,甲方应按规定发给辞退补助费和支付路费。

  解除劳动合同时,双方应按规定办理解除手续。甲方应按规定将解除合同的情况报告有关机关核准。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故辞退乙方,除应发给辞退补助费和路费外,应偿付给乙方违约金____元。

  (二)甲方违反劳动安全和劳动和劳保规定,以致发生事故,损害乙方利益的,应补偿乙方的损失。

  (三)乙方擅自解除合同,应赔偿甲方为其支付的职业技术培训费,并偿付给甲方违约金____元。

  (四)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操作规程,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按处理固定职工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四条本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十五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于年月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按()解决:(1)依法向劳动合同的管理机关请求处理,(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报主管机关、劳动合同管理机关(本合同如经公证,则应交公证处留存一份)……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5.人员聘用合同样本


一、简介

  1.此合同的签订是本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规的原则,并参照了所有在中国投资的外资企业法律及地方法规。在GJ的法律与地方法规有冲突的地方,以GJ的法律为准。若此合同与法律及地方法规有冲突或不一致的地方,以GJ法律或地方法律为准。

  2.合同双方为:

  A.(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企业类型:

  企业负责人:

  B.雇员(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现住址:

  联系电话: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由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止。

  三、工作岗位及职责

  1.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从事甲方岗位工作。

  2.若甲方在此期间由于乙方的能力问题或公司的需要而调动或改变乙方的工作性质或地点,乙方有权向管理层提出异议。除此之外,乙方应当服从公司的安排和指示。

  甲方职责:

  1.对乙方进行企业法规、安全守则,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

  2.对乙方进行适当的技能培训;

  3.在法律的范围内,遵守乙方的合法权利,保护职工在政策、法规范围的切身利益。

  乙方职责:

  1.服从甲方分配和管理,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及政府法律;

  2.在工作时间发挥主观能动性,有效的完成公司交付的任务,并在工作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3.在甲方授权下利用公司的资金、设施、设备及技术资料为公司创利,乙方不得擅自向外泄露或将之引用为自有或用以谋利;

  4.如甲方要求,乙方要随时向甲方交还在合同期内因业务而获得的有关工作、服务、谈判过程的成果或所有记录、笔记、复印件和一切有关资料等;爱护甲方财产,确保财产和人身安全。

  四、劳动报酬

  1.工资

  乙方的税前每月底薪为人民币元,如有提成,则按公司提成制度执行。

  2.社会保险

  甲方将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及对公司的贡献,工龄至少在一年以上者,将给予提供其人身保险及相应的福利。

  五、工作时间、固定假期和其它假期

  1.固定假期

  乙方享受在劳动法上所规定的一切法定假期及休息日。甲方有权因应业务需要或运作改变而要求乙方于法定假期及休息日工作。

  2.年假

  乙方工龄满一年以上者可享受7天的带薪年假。

  六、劳动关系的解除和终止

  1.当合同期满,此劳动合同自行终止,即雇佣关系解除,双方不再具有任何权利和义务。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在合同期满之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对乙方作任何经济补偿:

  a.试用期内,不能达到甲方所期望的工作水准;

  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GJ法规或甲方所制定的规章制度;

  c.由于严重失职和营私舞弊而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d.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转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e.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