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意向书
更新于:2022-09-30 10:13:45
2、甲乙双方在有关装饰行业专题的研讨会等行业的各种展览会商,互相帮助、共同宣传,共同推进双方的品牌。
3、双方还可以就其他深度合作方式进行进一步的探讨。
三、合作互利条件
1、乙方作为甲方的长期合作供应商,甲方在项目中优先选用乙方经营产品系列品牌。
2、乙方作为甲方的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在甲方使用乙方经营的产品中,乙方有义务在不高于市场报价的基础上给予甲方%的让利,作为战略合作的优惠条件,在结算时自行扣除。
3、乙方在项目信息提供要详细,适合协助甲方进行项目跟进。双方项目信息重复,以互相配合为目的达成共识。
4、甲方作为乙方的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在乙方为甲方提供项目信息中,甲方有义务在合理的利润基础上给予乙方2%的提成,作为战略合作的返利条件,在项目结算时给予支付。
5、乙方必须保证每一个项目中优先选择甲方作为长期合作商。
四、其他
1、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日起即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一年,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如无书面异议,协议自动延期一年。
3、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另一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6、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7、双方的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内容与服务提供均为免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名(盖章):__________ 乙方签名(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意向书6
甲方: 乙方:
为响应GJ节能减排的政策,促进新能源汽车在本地的普及和推广,甲、乙双方就乙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项目的建设及运营开展合作事宜进行友好协商,并就此一致达成以下合作意向:
一、甲方是专业从事新能源电动汽车及其配套设施研发、制造、销售的企业,主要提供体现国内外先进技术水平的电动汽车充电装置桩及配套设施的设计、施工、制造及运营维护等一揽子解决方案及相关实施方案,并且有能力实施上述方案和提供符合国际标准的相应项目管理服务;
二、甲方同意免费为乙方提供有关充电装置建设的咨询与规划、工程设计、项目筹备等服务,且不将相关内容披露给乙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
三、乙方承诺将依法提供充电项目建设场地,且愿意与甲方进行充电装置项目的合作;
四、有关政府配套设施等事宜将由甲方配合乙方或双方共同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建议;
五、甲、乙双方将在本协议签署后一周内成立项目合作筹备联络处,共同开展项目筹备的各项工作,落实项目方案和双方合作的合同等事宜。联络处所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甲方承担。联络处的人员由双方共同委派人员组成;
六、就上述项目合作内容的其它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筹备期间进一步完善。
七、本合作意向书的有效期为六个月,在有效期内双方都将遵守各自在本协议中的承诺,本合作意向书存续期间或期限届满后,任何一方不得基于本意向书向对方主张权利或提出任何形式的索赔;
八、本合作意向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20xx年 1 月 日 20xx年 1 月 日
合作意向书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磋商,就结成长期、全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联合甲方及社会各界人士发起的e12项目(以下或简称项目)达成以下战略合作意向:
一、项目合作宗旨
为弘扬公益精神,传播全民的社会责任感,关注普通人生存状态与发展机遇。乙方
于xx年8月联合甲方及社会各界共同发起e12项目。
e12项目的核心理念及宗旨是每年通过12个公益主题,传播关注社会最普
通人群的公益理念和文化。
二、合作模式
1、甲方作为e12项目的战略合作伙伴,认同并支持e12项所倡导的理念和宗旨,
同意并授权乙方在项目宣传及执行过程中合法列明或对外公布甲方系乙方在e12项目中
的长期战略合作伙伴。
2、甲乙双方如需使用对方公益项目的相关内容,需提前征得对方书面同意。
3、双方所做一切宣传推广必须遵守GJ法律以及保障甲方的正当权益。
4、乙方将在其e12项目中,开展与甲方项目相关的策划、推广等活动;甲方将就乙方e12项目中符合甲方宗旨的公益活动,进行积极配合和参与。
三、合作期限
双方经协商就e12项目的合作期限自签署本协议之日起一年内(即自xx年 月 日至 月 日)有效。
四、其他约定
1、乙方承诺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管理并执行整个项目,并自
愿承担因执行、管理项目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后果。
2、双方的合作是平等自愿的,乙方仅以双方均认可的范围及方式体现甲方的战略合作
伙伴关系。
3、甲方有权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监督乙方合作行为的正当性、合规性,有权提出合
理建议,共同完善并推动项目的顺利开展。
4、任何一方不得以另一方组织或项目的名义从事违反GJ法律法规、有损对方品牌或
形象的活动,否则,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作协议。如因此产生经济损失、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造成损失的一方进行赔偿。
5、本战略性合作协议中双方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不具有排他性,双方均有权与其
他合作伙伴建立合作关系。
6、本战略合作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如发生纠纷,可向北京市仲裁委
员会申请仲裁,
7、本战略合作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到期后任何一方如无书面异议,则自动延续两年。
甲方:乙方: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日期:日期:
合作意向书8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作为本协议指定行政区域内的代理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特许代理产品名称
二、特许代理区域:省市县(区)
三、甲方向乙方供货价格(附产品价格表)
四、甲方对乙方的销量要求:乙方首批进货量为万元,年销售目标约定万元。乙方每季度至少从甲方购进产品万元,否则甲方不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并有权终止本协议。
五、双方权利及义务1、甲方权利(1)有核定市场零售价和指导乙方给核定区域内下级代理商供货价的权利;(2)甲方有对乙方违反市场规范或损害甲方及甲方其它代理商权益行为的处置权利;(3)有收集乙方市场调查、广告宣传材料、销售工作总结的权力;(4)指导促销活动方案和召集必要的工作会议的权利;(5)有对乙方销售业绩和相关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处罚的权利。
2、甲方义务(1)为维护乙方区域代理权益,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区域内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乙方所代理权的产品;(2)保障向乙方提供合格产品及包装,并按时发货;(3)负责提供乙方正常销售所需的相关文件;(4)每一个合作年度,乙方超额完成协议规定销量总额要求时,甲方应给予乙方超额部分的奖励;(5)协助乙方对其销售网络进行终端包装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