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同分录取顺序
更新于:2023-01-10 15:07:48
教育局完善了中考同分录取原则,如果招生学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出现同分考生,且上该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时,则根据该校招生计划数按以下录取条件的顺序依次优先录取,直至达到该校招生计划数为止。
扩展资料
(1)获得市级或城区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考生;
(2)同时获得英语口语初级合格证书和计算机操作合格证书的考生;
(3)获得英语口语初级合格证书或计算机操作合格证书之一的考生;
(4)招生考试中语文、数学两科成绩合计得分高的考生;
(5)招生考试中英语成绩得分高的考生;
(6)招生考试中科学成绩得分高的考生;
(7)初三身体素质测试成绩得分高的考生。
录取时,先按其考试成绩,将学生录进志愿排序最靠前且还未录满的学校,假如所有的志愿都录满了,那么这个学生就不会被录取,变成了死档,只能等统一录取完毕后,自己联系补录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