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

更新于:2023-05-04 11:58:07

  第二十六条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可以结合本物业的具体情况和服务需求以附件的形式对违约责任进行详细约定。违约行为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二十八条 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自身责任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

  2.因维修养护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十部分 争议解决

  第三十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或者向物业所在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方式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决:

  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或____________申请仲裁。

  第十一部分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对需进入物业区域内的执法活动和救援等公共事务,各方应当配合,不得阻挠。

  第三十二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补充的内容不得与本合同文本和《管理规约》的内容相抵触。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______份,甲方、乙方、____________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签章后生效,效力同时及于本物业区域的全体业主。

  第三十五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件:

物业服务合同12

  责任

  (1)协助公安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甲方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2)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尽到安全防范责任;

  (3)维护小区安全次序;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内容(1)限速、限重、禁鸣; (2)车辆进出管理; (3)停车泊位管理; (4)____________。

  责任(1)车辆行驶、停放有序; (2)保持小区安静; (3)维护交通安全; (4)____________。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与业主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履行宣传、告知政府有关装修管理规定的义务;

  为违章装修行为进行劝阻、制止;

  及时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七、消防管理

  内容

  (1)消防器材管理;

  (2)易燃品管理;

  (3)消防宣传;

  (4)____________。

  责任

  (1)消防器材无缺少、失效;

  (2)消防通道畅道;

  (3)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积极组织灭火;

  (4)____________。

  八、公共绿化

  内容

  (1)修剪、浇灌、施肥、除虫等绿化养护;

  (2)清理公共绿地;

  (3)必要的补种;

  (4)____________。

  责任

  (1)及时养护,促使花草树木的正常生长;

  (2)保持公共绿地整洁;

  (3)绿化少虫害、无枯死;

  (4)____________。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一、房屋外观

  外墙无破损,无乱涂乱画现象;

  户外无违章安装的防盗栅栏和空调;

  房屋场地无违章搭建;

  ____________。

  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无破损,共用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定期维护保养;

  专人维护保养;

  ____________。

  三、环境卫生

  环境整洁、无污染;

  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____________。

  四、绿化

  养护得当,定期修剪;

  美观协调;

  ____________。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道路畅通有序;

  车辆停放整齐;

  ____________。

  六、保安

  统一服装,持证上岗,文明值勤;

  物业管理区域内防止重大责任火灾、交通事故和刑事案件;

  ____________。

  七、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

  小修:及时修理,两天内完成,并建立登记、回访制度。

  急修:20分钟到现场,24小时处理,并建立登记、回访制度。

  业主报修及时率达90%以上,维修质量合格率达90%以上。

  八、____________。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中修以上维修和更新的费用)

  一、乙方交费时间:;

  二、收费标准(按建筑面积)

  多层公寓元/m2?月;

  别墅元/m2?月;

  小高层、高层元/m2?月;

  非住宅元/m2?月;

  三、乙方的空置房屋由乙方按物业管理费标准的70%向甲方缴纳;

  四、乙方出租物业时,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或承租方交纳,乙方负有连带责任;

  五、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六、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未计入的共用设施设备(如:电梯、水泵、中央空调、公用车库、楼道灯等)运行能耗费用,按物价部门规定,另行按实向乙方分摊。

  七、车位使用费不得高于物价部门规定的现行标准,由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向甲方交纳:

  露天车位:;

  车库:;

  摩托车:;

  自行车:;

  八、甲方受乙方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九、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其它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参考《杭州市物业管理代办性、特约性专项服务(菜单式)参考收费标准》执行。

  第五条物业维修基金使用

  一、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计划,经业主大会批准,由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划拨;

  二、物业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由业主大会决定筹续,业主应当按照所拥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三、乙方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第六条广告牌设置及权益

  一、甲方统一布设,但不得有损小区整体观瞻和侵害业主权益;

  二、收益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不得挪作它用。

  第七条其它约定事项

  一、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且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照约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甲方可以依照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或滞纳金,有权要求乙方按每逾期一日加收应缴额的支付滞纳金(不得超过千分之二)。

  五、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上述灾害发生时所采取的紧急避险措施。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