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县名由什么审批
更新于:2023-08-23 11:00:45
更改县名,具体应该由国务院批准。因为根据我国行政区划的管理权限,县级以上的更名均应该报省,由省里报国务院,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相关的实际情况来审批。所以如果一个县要改名的话,一定要报到国务院审批,因为国务院才有这个审批权限,其他任何机构都没有这个权限。
更改县名由什么审批
县更名由国务院审批。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 第七条 规定下列行政区划的变更由国务院审批:
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和隶属关系的变更以及自治州、自治县、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需要国务院审批。
更改县名由什么审批
县(市、区)行政区域名称的命名、更名,由县(市、区)地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当地人民政府审查同意,由市地名主管部门考察论证并确认命名、更名方案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核,按照GJ有关规定报批。
乡(镇)行政区域名称的命名、更名, 由所在地的县(市、区)地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当地人民政府审查同意,由市地名主管部门考察论证并确认命名、更名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