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2021年工作计划
更新于:2021-04-08 11:58:13
四、进一步搞好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工作,落实好“承办人、复核人、核准人”三审一会制度,做好审批前的现场勘查和论证工作,做到严格审批、规范发展。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社会组织的社会评估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健全评估机制,解决工作难点问题。要进一步贯彻《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的财务监管。要依法落实年度检查制度,重点治理整顿瘫痪、半瘫痪的社会组织,采取整改提高、注销撤销等措施,改变面貌,提高质量。进一步搞好社会组织诚信建设活动。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把这项工作制度化、具体化;认真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有影响的服务活动,树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公益形象,鼓励民办非企业单位将有关服务内容经常化、制度化;要不断完善服务承诺制,制订措施和规划,通过在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责任及收费标准等方面做出的公开承诺,增强透明度,提高服务质量。
五、抓好培训工作,组织开展评选表彰先进社会组织活动。有计划地开展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人员和社会组织负责人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政治素质、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使社会组织在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要认真做好调研工作,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党和有关发展社会组织的法律法规,宣传社会组织的典型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的环境,扩大社会组织的影响。
六、继续抓好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工作。社区社会组织是社区管理的基础,在构建和谐社区中具有重要作用。已经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制度的,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监管,继续做好新成立社会组织的登记备案,积极支持他们开展工作;尚未开展此项工作的,要在抓好城市社区建设的同时,理顺关系,逐步开展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工作。要认真总结做好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和管理工作的经验,适时召开会议进行推广。
【篇三】社会组织2021年工作计划
一、提升社会组织能力建设。进一步理顺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建设进程,指导各旗市区开展业务服务工作,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自我管理能力。按照走出去、请进来的原则,举办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培训轮训班。进一步深化社会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积极推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建议依托福彩公益金设立社会组织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在全市社会建设中发挥突出作用的社会组织,打造和挖掘一批具有全市民族特色的品牌社会组织。
二、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政办〔20xx〕)44号)要求,落实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政策和经费,建立社会组织专项资金。开展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事项绩效评估,在政府转移职能、购买服务、评选先进等方面优先考虑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
三、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xx〕39号)和《xx自治区党委办公厅xx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自治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发〔20xx〕20号)精神,加快全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步伐,促进全市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发展。成立市级联合工作组,进一步明确脱钩工作任务分工和进度表,确保全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顺利完成。
四、推进监管执法工作。一是持续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营造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公平、运行秩序稳定的良好局面。二是加大对社会组织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履行章程、财务制度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各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