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林地租赁合同样本

更新于:2021-05-14 10:57:19

  八、在承包期内,若出现病故,则合法继承人享有该合同的权利,承担该合同的义务。

  九、违约责任:

  1.乙方若不按时交纳承包款,按违约处理,视为自动放弃承包权,乙方的所有投资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作任何赔偿。

  2.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有效承包经营该林地的,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评估费用。

  十、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出卖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的,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如出租物出卖他人的,甲方必须保证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一、合同到期后,如乙方需要继续承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签名盖章后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