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合同
更新于:2022-08-03 07:47:10
6.5.2双方签署了用以取代本合同的新合同。
6.6本合同解除以后,甲方不再承担合同义务。但是,只要乙方依然是mdash;mdash;互联网站的会员,就始终能享受所引荐客户在甲方网站购买积分金额的3%提成;只要乙方仍然具备高级会员资格,就仍然可以根据mdash;mdash;互联网站的相关规则继续从事mdash;mdash;互联网站的广告代理业务。当确认自己的排序积分超越了半径mdash;mdash;经营空间内的所有其他代理商mdash;mdash;%以上时,随时可以再度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可以重新签署合同再度成为广告合作伙伴,重新享受mdash;mdash;%提成待遇。
第七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7.1当违约方实质性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时,非违约方可以免于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相应义务,且不承担赔偿责任。
7.2因违约方违反本合同而使非违约方发生任何费用、开支、额外责任或遭受损失(亏损或其他间接损失除外),违约方应就该等费用、开支、责任或损失,对非违约方给予全额补偿。
7.3任何因本合同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守约的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到当地人民法院经由诉讼程序解决。
第八条:附则
8.1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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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联系人:
电话:
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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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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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