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公益项目方案

更新于:2022-09-01 08:45:29

1.助学公益项目方案


为体现市委、市政府对贫困家庭大学生的关怀,践行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帮助贫困家庭大学生顺利入学,让贫困学生享有同样的人生出彩机会,玉溪市民政局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福彩助学-爱心圆梦贫困家庭大学新生资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xx年福彩助学-爱心圆梦贫困家庭大学新生资助活动。

  二、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户口在玉溪市辖区范围内的20xx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高考并被高等院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具体包括:

  (一)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孤儿,残疾人、优抚对象家庭困难的学生;

  (二)因病、因灾等遭受重大损失导致家庭困难的学生;

  (三)因其他原因导致突发性、临时性困难家庭的学生;

  已享受过其他助学金资助的家庭,不再享受此项资助。

  三、资助名额及标准

  (一)资助名额:全市累计资助00名困难家庭大学新生,其中元江县6名,新平县6名,红塔区、江川区、通海县、易门县、峨县各4名,华宁县、澄江县各0名。

  (二)资助金额:累计10万元。对符合条的资助对象,每人一次性发放资助金000元。

  四、资助程序

  (一)申请。县区民政局委托乡镇(街道)民政办受理申请。申请人可在网上搜索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在首页通知公告中下载表格,网址:xx,或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办或县区民政局领取并填写《玉溪市福彩助学-爱心圆梦活动申请审批表》。申请人应按照表格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携带相关申报材料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办申请。申报材料包括:资助申请书、申请人被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等证原、复印(一式两份),父母或本人是残疾人的需提供残疾证,《玉溪市福彩助学-爱心圆梦活动申请审批表》。乡镇(街道)民政办审核后签署意见,报县区民政局审批。

  (二)审批。在乡镇(街道)审核的基础上,由各县区民政局组织对申请人进行调查、审批。

  (三)公示。县区民政局确定拟资助对象人员名单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天,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资助对象。对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调查核实,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发放。8月2日前,由各县区民政局组织对资助对象发放资助金。

  五、申请时间

  (一)申请时间:20xx年8月1日-8月1日

  (二)如有疑问可直接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

2.助学公益项目方案


一、活动目的

  1、了解山区孩子的学习、生活情况,让我们的孩子懂得珍惜自己拥有的良好学习和生活环境,学会感恩。

  2、搭起城乡孩子友谊的桥梁,培养孩子与人交往协作的习惯和能力。

  3、培养孩子们乐于助人的情操,体会给予的快乐,同时切实解决山区学生的实际困难。

  4、帮助孩子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争做新时期优秀青年。

  5、警醒孩子明辨是非,提高自我约束能力。

  二、活动内容

  1、瞻仰山亭区烈士纪念碑,为烈士敬献花圏

  2、学习入团誓词

  3、与山区孩子互赠书信、贺卡,交流感情

  4、向山区小学生捐赠衣物、图书和学习用品

  5、与山区孩子互动,开展趣味运动会

  6、与山区孩子同吃一顿饭,体验他们的生活

  7、参与山亭区城头镇青少年犯罪教育警示基地

  三、准备工作

  1、向全班同学和家长发出活动倡议书。

  2、与山区小学 联系,确定人数,沟通活动内容

  3、与城头镇检察室联系,确定活动时间等相关事宜

  4、前期踩点,规划活动路线

  5、召开家委会工作会议,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研究制定活动方案、实施细则、应急预案等

  6、订制队旗,条幅,花圈、车贴、气球等活动所需物品,购买为山区小区捐赠的篮球、乒乓球拍、跳绳等物品

  7、征集、整理捐赠衣服、图书等物品

  8、确定参与人数,确定车辆

  四、活动时间

  xx年12月20日(周六全天)

  五、活动安排

  1、7:50在十五中校内集合,8:00准时出发。

  2、9:00到达山亭烈士陵园,向烈士敬献花圈学习入团誓词、合影。

  3、10.30到达山亭白龙湾小学,活动内容有整队、手拉手仪式、互换贺卡、合影留念、趣味运动会、一起共进午餐。

  4、13:30准时点名出发,14:20到达山亭城头青少年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参观。

  5、16:00准时返程,预计17:30前到达十五中学校,活动结束。

3.助学公益项目方案


进一步提高帮扶工作精细化、精准化服务水平,创新帮扶工作品牌,发挥工会帮扶资金的效能,真正为特困职工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尽心竭力帮助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学业,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人才。根据市总工会《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金秋爱心助学工作的通知》(宝总工发6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xx年全县工会金秋爱心助学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从8月初开始,到9月10日结束。

  二、帮扶对象

  1、普惠性帮扶对象是户籍在XX县、且在XX地区上学,建立了困难职工电子档案、GJ统一招生的被一、二、三批本科及大学专科院校录取的困难职工及农民工家庭子女。

  2、一次性帮扶对象必须是考入高等院校的一本学生,并且为特困职工家庭子女。

  三、具体实施计划

  在多年开展金秋爱心助学的基础上,今年计划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金求爱心助学之杨帆计划。计划分为普惠性帮扶和一次性帮扶。普惠性帮扶是对在困难职工帮扶档案中的困难职工子女给予每人不少于1000元的助学帮扶。对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积极争取省、市一次性帮扶及精准帮扶,一次性帮扶5000元。

  四、救助程序

  1、普惠性帮扶:符合帮扶条件的工会组织关系在本县的困难企业职工,携带子女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困难申请等到所在企业工会领取XX县总工会金秋助学活动补助申报表及困难职工档案表,如实填写,在申报表上粘贴照片,单位工会初审张榜公布,父母双方单位在困难申请、申报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按隶属关系由所在镇工会或工委审查。困难职工档案由所在企业工会录入本单位电子档案系统,纸质档案随其他资料一并由基层工会于8月20日前上报县总工会审定。农民工子女在户籍所在地镇工会领取金秋助学申请表及困难职工档案表,提供所需资料、证明交予镇工会审定,统一上报县总工会。

  2、一次性帮扶:帮扶对象的证明材料除上述普惠性帮扶要求的资料外还需单位公示照片和报告表、《XX省总工会金秋爱心助学之杨帆计划活动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请务必于8月8日前报县总工会。

  3、对已获得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资助的,县总工会不再救助。

  五、活动要求

  1、按照依档施救的原则。组织力量全面开展摸底工作,科学合理的制定金秋助学活动方案,加大对农民工子女的帮扶力度,努力实现帮扶系统内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助学全覆盖、不遗漏。

  2、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加大金秋爱心助学活动的帮扶力度。各级工会组织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多方筹集资金,积极开展优势企业帮扶困难企业职工子女,劳模结对帮扶、冠名助学、社会助学、捐赠学习用品等活动。采取得力措施,加大地方和产业工会及企业的助学配套力度,力求在帮扶形式、措施及标准上有实质性的突破。

  3、严格审核标准,规范工作档案。全县各级工会要按照依档施救的原则,严格审核标准,不得随意扩大帮扶范围,不得优亲厚友,不得重复帮扶,对于助学活动确定助学的对象要在单位进行公示。要严格按标准建立完善纸质和电子档案,及时将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入学资料录入纸质及电子档案中,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录入并上报帮扶信息,同时要做好助学活动资料归档工作。救助过程中若出现违规操作和弄虚作假行为,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