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制工作实施策划书
更新于:2022-09-23 09:41:35
3、针对那些智力水平正常、没有感官障碍,但学习成绩明显低于同年级其他同学又不能达到预期的教学目标的学生即所谓的学困生,要帮助他们做好良好的习惯养成,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
4、对于那些有个性的学生,一方面要进行个性纠偏,另一方面要加强个性培养。
(二)学生成长记录袋内容
1、学生方面
(1)个人小档案
(2)认识自我(即我的小传)
①我的个性(用四个双音节形容词)
②我的兴趣爱好
③我的姓名故事
④家长寄语
2、老师方面
(1)培养过程材料(包括谈话记录、家访记录和学业辅导记录)
(2)培养结果材料(包括学生性格习惯改变、成绩提高幅度、优秀习作、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3、师生结对书
三、其他要求
1、各年级各班级要高度负责、精心组织、精心实施。
2、时间要求:
3、启动时间:
4、非起始年级(初二、初三、高二、高三)要在开学第三周把导师及学生的名单交到政教处;起始年级(初一、高一)要在期中考试后一周把导师及学生的名单交到政教处。
5、检查时间:
6、非起始年级在期中考试前一周。
7、起始年级在期末考试前一周。
5.导师制工作实施策划书
一、组织机构
集团公司团委、组织人事部联合成立导师带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团委和人力资源部门作为工作小组成员,负责活动的具体执行工作。
二、活动对象及标准
(一)导师资格标准:
1、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五年以上,条件特别优秀者,工作经历可放宽至三年以上;
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作风正派,乐于奉献,廉洁奉公,能够给学员积极传递正能量;
3、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工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
4、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业务精通,能够在专业技术和职业发展上给学员提供充足的指导和帮助;
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以专家、高级专家、部门领导为主要选择方向。
(二)学员资格标准:
1、原则上各单位要以一年内新入在职员工为主;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可适当扩展到近三年新入职员工;
2、具有良好的开拓务实精神,钻研业务,乐于学习,锐意进取;
3、自身具有强烈的学习愿望,具备良好的学习态度和较好的总结积累能力;
4、学员人数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务求精锐,以核心技术等重点岗位为主,不必全面覆盖。
三、活动原则
1、专业对口原则。导师与学员要岗位对应、专业对口,进行岗位专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操守、企业规章、生产安全、劳动纪律等多方面的培训与教育。
2、双向选择原则。导师带徒活动要尊重导师和学员的双向选择,并经本单位领导小组同意后,师徒结对进行培养。
3、目标明确原则。导师带徒活动要明确目标,举行拜师会,现场签订导师带徒培养协议书,明确传、帮、带等学习内容、时间、目标和要求。
4、专项指导原则。导师要积极配合学员参加各类青年培训、岗位建功、创新创效等活动,并在活动中给予学员及时性的指导和帮助。
5、效果落地原则。导师带徒活动要注重实际效果,阶段期满后,由导师填写导师带徒自评表,各单位领导小组进行考核认定和效果评价,根据相关政策进行奖励。
四、活动流程
1、确定人选。由各单位工作小组梳理本单位青年岗位分布状况,初步确定师徒结对名单,组织师徒进行双向选择,最终确定结对人选。原则上一名导师带一位学员,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增加,最多不超过三人。
2、签订协议。各单位工作小组召开拜师会议,正式启动导师带徒活动,师徒双方签订《集团公司导师带徒活动培养协议书》。
3、过程实施。导师制定指导方案,准备指导内容,学员根据方案撰写学习计划,师徒双方根据计划进行培养和指导,并在培养过程中填写活动计划及点检表。
4、结果评价。导师带徒活动以自然年为评价期,由导师和学员共同填写活动培养总结表。
5、效果认定。各单位工作小组对导师带徒活动进行内部认定和评价,填写学员评价表,评选年度优秀导师带徒,并将结果上报集团公司导师带徒工作领导小组。
五、激励标准
1、在师徒合同规定期满、经本单位工作小组考核合格后,可依据考核结果支付导师费,导师费按照集团公司管理文件《职工教育经费管理规定》第4.5.4.2条有关标准执行。
2、在师徒合同规定期内,如因导师个人原因未能完成合同或学员出现重大违章行为,由本单位工作小组视具体情况按比例扣除导师费。
3、集团公司导师带徒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活动开展情况评选优秀导师带徒并给予一定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