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行为整改报告
更新于:2023-07-12 10:14:42
2、镇召开交通安全专项行动誓师大会,全面启动专项整治行动。
3、各村(社区)召开动员部署会,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至10月30日)
按照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要求,重点落实源头、路面、宣传、共治各项工作措施,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违法处理力度,严查摩托车无牌无证、超员超速、酒后开车、不戴头盔、随意调头等违法行为和电动自行车无牌证、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将日常查处与统一行动相结合,不定期在主要道路和交通路口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活跃区域设置交通劝导和执勤卡点,形成严管严控的良性治理局面,遏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秩序管理失控现象反弹。加强乡道、村道与G228国道平交路遮挡视线的绿化带、中央隔离、交通标志标识、提示警示等设备设施排查整治。
(三)成效评估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前)
总结专项行动成果,提炼工作方法,固化成功经验,形成常态长效机制。对专项行动期间的工作成效进行评估,上报工作成效自评情况,申请上级有关部门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