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更新于:2022-02-22 11:30:4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推选为村干部:1、违反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正被立案查处、调查的;2、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纪大过以下处分不满一年的;3、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罢免行政职务后,不满两年的;4、受到党内留党察看处分,恢复党员权利后不满两年的;5、热衷于封建迷信、宗派活动或参加邪教组织的;6、届期内不能在任职地工作和生活的;7、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村“两委”班子中任职;8、违反其它有关规定的。
(三)优化班子结构。村“两委”成员中,35岁以下、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女性成员的比例要进一步提高,每个村至少有1名35岁以下的村“两委”成员,至少有1名女性村“两委”成员,每个乡镇至少有1名女性村级党#组#织书记,力争每个乡镇当选的女性村级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数量在上届的基础上有所增加。提倡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
(四)拓宽选人渠道。要鼓励优秀现任村干部、农村致富能手、大学生村官、农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回乡大中专毕业生等积极参选。本村没有合适人选的,可通过公开选拔、跨村任职、优秀书记兼任、从机关党员干部中选派以及动员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回村任职等办法,产生村党#组#织书记。要把大学生村官作为培养、补充村“两委”班子成员的重要来源,积极引导和支持优秀大学生村官参加村“两委”换届选举。到村任职1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参加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选举;党员大学生村官,通过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乡镇党委推荐等方式,参加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委员选举。大学生村官被选为村“两委”班子成员的,不占村职数。
三、时间安排
我县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19年6月开始到9月结束。为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在换届选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安排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前进行。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应在7月中旬前完成,村民委员会换届应在9月中旬前完成。具体阶段工作内容和时间划分,由乡镇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四、基本步骤
(一)做好换届准备。换届前,各乡镇要以村为单位对村“两委”班子结构进行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计划和选举工作方案,召开换届工作动员会议。要组织力量做好村级财务清理和村“两委”成员离任审计工作,注重审计党员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公示审计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各乡镇要认真开展村干部考核评议,考核评议结果作为审核确定候选人的重要依据。对软弱涣散的村党#组#织,要按照中央和部署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完成集中整顿后,再进行换届。
(二)组织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及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有关操作程序的要求,具体分五个步骤进行:
1、部署启动。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并向乡镇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乡镇党委批复后,村党#组#织研究做好召开党员大会的准备工作。对在家党员逐人通知,对流动党员通过电话联系、发公开信等方式,动员他们参加换届推荐、选举。
2、党员和群众推荐。乡镇党委召开村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听取本届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述职报告,对现任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推荐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参加推荐的党员和村民代表超过应到会人数一半以上,推荐有效。推荐票要当场唱票、计票、公布推荐结果。村党#组#织在得票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缺额人选在未列为候选人初步人选且得票数多的被推荐人中另行推荐产生。村党#组#织向乡镇党委报告推荐结果。村党#组#织推荐的初步人选,经乡镇党委审核认为不宜列入的,向村党#组#织作出说明,缺额人选由村党#组#织根据推荐结果确定上报。
3、乡镇党委推荐。乡镇党委召开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的20%的差额比例,推荐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将名单通报村党#组#织。
4、组织考察和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两推”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的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乡镇党委组织考察。乡镇党委在考察中要注意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注意征求纪检、检察、审计、计生、维稳、综治等部门的意见,考察情况反馈村党#组#织。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乡镇党委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全村范围内进行公示。
5、党员大会选举。村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听取和审议本届党#组#织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束后,村党#组#织及时向乡镇党委呈报选举结果,乡镇党委予以批复,并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备案。
(三)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安徽省村委会选举办法》和《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的要求,结合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9〕20号)、《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组通字〔2010〕59号)的精神,分五个步骤进行:
1、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议事原则。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人数应当根据村民居住状况、参加选举村民的多少确定,不少于3人,以奇数为宜。村民之间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宜同时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选举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名单,并报乡级人民政府或者乡级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备案。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不得再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倡将不是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村党#组#织书记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后,要在换届选举前及时改选村民代表,并予以公布。
2、制定选举办法。要认真指导和引导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依规制定好本村选举办法,对村干部任职资格条件、职数、选举程序、选民资格认定、委托投票、不当或非法选举行为裁定、有效选票认定以及回避制度等作出规定,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以适当方式公布。
3、做好选民登记工作。要针对城镇化进程加快、人口流动性增强、户籍制度改革等新情况,把握好关键环节,规范运作。全面、准确地做好登记工作,防止错登、重登、漏登,保证村民的选举权。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20日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4、推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村民直接提名产生,不得用组织提名代替村民提名,保证村民的直接提名权。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正式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并通过预选或按村民提名得票数多少确定。候选人确定后必须张榜公布。认真做好女性村民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