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更新于:2022-02-22 11:30:41
二、换届选举工作原则
(一)换届选举工作在机关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坚持走群众路线,综合考虑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组织机关党员充分酝酿推荐人选。
(三)换届选举工作与党员教育相结合。各党支部要通过换届选择工作,加强对党员进行《党章》和党的基层组织选举知识的教育,把换届选举的全过程与党员的教育结合起来,提高党员意识。
三、基本程序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定于4月中旬进行,具体方法步骤如下:
(一)党支部委员的职数
党员7人以上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即书记、组织、宣传委员等;党员不足7人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人。
(二)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的条件
1、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坚定政治信念。
2、有强烈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奉献精神,工作勤奋,率先垂范。
3、具有民主作风,能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志,实事求是,具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4、有较强的协作精神和协调能力,廉洁奉公,敢于负责。
5、具有较强业务能力,工作积极主动,完成任务出色。
(三)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的酝酿推荐
酝酿和确定候选人,是搞好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环节。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各支部要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酝酿推荐候选人提名;按照差额20%的要求,各支部推荐委员候选人名单于4月18日前报机关党委审查同意。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上报机关党委审批。
(四)党支部委员的选举
召开党员大会,由各支部书记主持,大会的议程为:
1、通告选举办法。党支部委员会实行差额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1人的选举方法进行直接选举。被选举人票数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如超过半数的被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相等票数的被选举人重新选举,得票多的当选。
2、确定监票人、计票人。
3、按照选举程序进行选举,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应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4、宣布选举结果。
(五)的选举
新的支部委员会产生后,应立即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为:由新支委推荐1人主持,经过酝酿讨论后,由支部委员会等额选举支部书记;讨论各委员的分工。不设支委的党支部,根据机关党委的批复,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等额选举支部书记。
(六)书面上报机关党委审批
新选出的支部书记和委员应于4月22日前以书面形式报机关党委审批。报告的内容:一是换届选举的概况;二是当选的支部委员和书记名单,以及每个人的得票数;三是委员分工情况。
(七)机关党委审批
机关党委对各支部换届选举情况进行审查,经集体讨论,并报办党组同意后审批。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由机关党委统一领导,各支部组织实施。各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积极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思想准备和各项筹备工作。
(二)严格程序。换届选举工作要求严格,程序性强,各支部书记一定要精心组织,严格程序,按章办事,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和按时完成。
(三)严守纪律。保障选举人权利,遵守选举纪律。在选举中要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